2026年,在最新版“哈萨克斯坦版1C:会计”3.0.74.x中通过收银机销售膳食补充剂时,会计人员必须检查商品卡、标识码读取情况以及生成的小票。对于不进行会计核算且不编制财务报表的个体经营者,在满足商品转移、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以及很可能取得经济利益等规定条件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25条)。
在3.0.74.x版本中应注意什么
在最新版3.0.74.x中,应根据具体信息库的设置、已连接的收银设备以及所使用的收银员工作台来安排带标识膳食补充剂的相关工作。开始销售前,需要检查:
- 带标识产品的核算设置;
- 商品目录卡中的产品类型;
- 用于核算膳食补充剂的属性;
- 此类商品标识码的处理。
相关设置应能够将带标识膳食补充剂与其他商品目录项目区分开来,并在通过已连接的收银机销售时处理具体包装的标识码。相应字段是否存在及其位置取决于已安装版本的功能、用户权限和信息库参数。
对于通过收银员工作台或1C中的零售销售单据销售膳食补充剂并办理结算的组织和个体经营者,这项检查尤为重要。如果组织不经营带标识膳食补充剂,则无需仅因版本更新而更改商品目录设置:只有实际需要处理标识码的商品才应指定新值。
如何设置带标识膳食补充剂的核算
设置前,请确认信息库已更新至最新版本3.0.74.x。可在程序信息中查看已安装的版本号。如果使用多个信息库,则必须分别检查每个信息库,因为其版本和功能设置可能不同。
然后检查可用的带标识产品核算参数。具体命令组成取决于界面、用户权限和具体信息库的设置。如果商品卡中所需的字段未显示,请先检查配置版本、功能选项和用户访问权限。
之后依次检查商品目录设置:
- 打开按标识码核算的膳食补充剂商品卡。
- 确认该商品已归入相应的产品类型。
- 检查商品卡或关联商品目录类型中的带标识产品核算属性。
- 检查系统能否识别具体包装的标识码。
- 保存更改并重新打开商品卡,确认设置已写入。
不应批量更改名称中含有“膳食补充剂”字样的全部商品目录项目。应根据商品信息为具体商品项目指定带标识产品属性。名称相同或相似并不能证明所有项目都应采用同一种标识码处理方式。
如何办理销售并开具小票
销售时,收银员选择已设置的商品,并使用扫描仪读取具体包装上的标识码,或者按照收银员工作台规定的方式输入该标识码。读取的标识码必须对应已添加到小票中的商品目录项目。随后,收银员检查数量、价格、小票内容及标识码处理结果,然后完成付款和财政化处理。
实际操作流程如下:
- 将带标识膳食补充剂添加到小票中;
- 读取待售包装上的标识码;
- 确认程序处理标识码时未显示错误消息;
- 检查商品与所读取标识码是否一致;
- 检查商品数量和价格;
- 选择付款方式;
- 生成收银机小票;
- 检查财政化处理结果及所生成小票的内容。
在1C中成功读取标识码本身并不能证明销售已经完成。收银员必须等待财政化处理结果并检查生成的小票。对于不进行会计核算且不编制财务报表的个体经营者,销售收入的确认并不仅与销售单据有关:重大风险和报酬必须已经转移,对已售商品的日常管理和控制必须已经终止,并且收入金额及相关成本必须能够可靠计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25条)。
如果程序不接受标识码,不应将其替换为任意值或使用其他包装的标识码。请检查商品卡、产品类型、带标识产品属性、包装上标识码的印刷质量以及扫描仪的运行情况。修正设置后,请使用实际交付给买方的包装重新操作。
更新后需要检查什么
在开始正常销售之前,请使用一个商品项目进行测试。测试时,应选择标识码清晰可读的商品,并提前在目录中检查其设置。测试操作应按照组织规定的收银业务流程执行,随后检查结果。
会计人员或负责人应检查:
- 所用工作站上是否已安装3.0.74.x版本;
- 各工作信息库中所需功能的设置是否一致;
- 带标识膳食补充剂的分类是否正确;
- 商品卡中是否填写了必要属性;
- 扫描仪能否识别具体包装上的标识码;
- 开具小票时是否处理标识码;
- 财政化处理是否无错误完成;
- 商品名称、数量和价格是否与实际销售情况一致;
- 其他商品目录项目的常规操作流程是否保持不变。
应在收银员实际使用的同一工作站上使用同一设备进行测试。这样可以发现商品目录卡、用户设置、扫描仪运行及收银机连接方面的错误。如果使用多个收银工作台,则必须在每个工作台上检查结果。
问答
所有1C用户都需要更改设置吗? — 不需要。只有办理带标识膳食补充剂销售的信息库及相应用户才需要更改。收银员的权限应允许其对商品和标识码执行规定操作。
在哪里指定商品类别? — 请检查商品目录卡或关联商品目录类型中的产品类型及可用的带标识产品属性。字段的组成和位置由已安装版本及信息库设置决定。
只在商品名称中注明“膳食补充剂”就足够了吗? — 不够。名称用于识别商品项目,不能代替填写程序处理带标识产品时所依据的字段。
销售时无法读取标识码怎么办? — 请检查商品卡、产品类型、带标识产品属性、标识码印刷质量及扫描仪设置。不要使用任意标识码或其他包装的标识码完成销售。
生成的小票中需要检查什么? — 请检查财政化处理结果、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以及已售包装标识码的处理情况。标识码读取成功的消息不能代替对最终小票的检查。
来源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25条——不进行会计核算且不编制财务报表的个体经营者确认收入的特殊规定。
